項目內容
廣東省2023年省重點農業龍頭企業申報與監測工作
申報期限
6月25日截止
具體申報條件
一
原則上是地級以上市重點農業龍頭企業。
二
營業執照記載信息與實際運營情況一致。
三
企業信用良好,經營規模、效益、質量、帶動能力、競爭能力達到規定標準。
省重點農業龍頭企業認定標準以百分制計分,綜合得分80分及以上的為候選企業。
四
企業信用良好,經營規模、效益、質量、帶動能力、競爭能力達到規定標準。
省重點農業龍頭企業認定標準以百分制計分(具體指標點擊“閱讀全文”),綜合得分80分及以上的為候選企業。
申報流程
省屬企業直接向省農業農村廳申報。其他企業逐級推薦申報,具體程序如下:
1、企業向所在地的縣農業產業化工作主管部門申報,縣農業產業化工作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和現場核查,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以本部門名義向地級以上市農業產業化工作主管部門推薦。
2、地級以上市農業產業化工作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并充分征求本級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意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以市政府名義向省農業農村廳推薦。對于存在違法違規記錄且尚未完成整改、騙取財政資金的企業不得推薦申報。推薦企業匯總表要注明是否已被認定為市級重點龍頭企業以及認定時間和文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