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曝中國美術學院油畫系教師徐某某有作品涉嫌抄襲。
據了解,教師徐某某專挑一些國外冷門作家的作品去進行抄襲,并且“越抄越自信越明目張膽”,在網站上更是掛出了10萬美元的高價!
被抄襲的國外原作者曾在社交媒體上呼吁大家:“徐某某的作品售價高達10萬美元,不要購買他的作品?!?
據了解,除了對Jim KAzanjian作品的抄襲堪稱原封不動,其過往作品、“創作”基本上都是大量描摹了他人作品。摹對象都是國外的、且在國內沒有知名度的作品,于是被徐XX拿來并打上自己的烙印。
關于自己是否存在抄襲的情況,徐某某拒絕進行回應。4月21日,中國美術學院工作人員回應稱,已關注到此事,已經成立工作組進行核查,出結果會進行公布。
如今,版權問題層出不窮!大部分的爭議都是自己的作品莫名其妙地被人拿去的“借鑒”或是直接的使用。
那么,盡早申請自己作品的版權保護,成為各位創作者燃眉之急。
那么,版權登記時,作品發表時間寫得越早越好嗎?
問題解答
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固然是越早越好!
然而,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由法人或者法人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創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由此可見,越早去申請版權保護,同樣有著些許的隱患在里面。
不管早申請是否有所顧慮,但作品版權還是需要保護的,盡管如今業界對版權越來越重視,國家對知識產權保護也越來越完善,但依然有不少人想要去“鉆空子”
對此,為自己的作品申請版權保護依舊是刻不容緩~